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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L1签证的条件

对于作为L1签证的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条件要求

L1签证的申请人是跨国公司,这里的跨国公司不是我们理解的大型跨国企业,如果一个中国公司在美国有子公司那么它就是一家跨国公司。美国子公司向移民局提出L1申请,为母公司外派的中国雇员申请L1签证,L1签证的持有人是受益人。跨国公司和调遣雇员都是有具体的规定,作为L1签证申请人的跨国公司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美国公司同中国公司之间必须具有合格的公司关系,例如母子公司、姐妹公司等,因为其他关系比较难以证明,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强烈推荐国内母公司在美国注册子公司,然后由子公司提出L1签证申请。2、L1签证有效期内,中国公司及美国子公司必须正常运营。重点是美国公司,并不一定盈利,但是必须租办公司并开展业务,所以中国母公司必须向美国子公司注入启动资金。

对于作为L1A签证的受益人的高级经理和行政主管的条件要求

1、该受益人必须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中国母公司工作,该受益人在美国子公司必须担任高级经理或者行政主管职位。2、虽然移民法和移民局未对L-1受益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但是申请人必须证明L-1受益人的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与其将要担任的美国子公司职位相符。这里主要指管理经验,并不要求英语水平。

对于作为L1B签证的受益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1、该受益人必须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中国母公司工作。2、该受益人在美国子公司必须担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职位。虽然移民法和移民局未对L-1受益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但是申请人必须证明L-1受益人的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与其职位相符。另外,L1B受益人不可以通过申请EB-1C而获得绿卡。

新设美国子公司的要求

新公司是指在美国刚成立的公司,或在美国经营操作不到一年的公司。如果中国母计划派L-1受益人去美国筹建子公司,申请人不需要证明美国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但必须证明在美的新公司满足以下的要求:1、公司必须证明新公司已有足够的办公场所,需提交租房协议、房租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2、在L1签证批准后的一年内,新公司的业务将会发展到有能力为L1外派雇员提供所承诺的经理级高管职务或行政主管职务。具体指员工人数不能只有L1受益人一人,可以聘用兼职员工。美国子公司足以为L1受益人及其他雇员发放薪水。

本文是全系列中第4 / 8篇:美国L1签证